为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,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,根据国务院、省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,按照国家编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总体思路和普妇儿工委发〔2022〕2号《关于印发普洱市〈普洱妇女发展规划(2021—2030年)〉〈普洱儿童发展规划(2021—2030年)〉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宁洱县妇儿工委办组织编制了《宁洱妇女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《宁洱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,该规划目前已征求9个乡镇、35家成员单位及专家意见,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。现将《宁洱妇女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《宁洱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希望社会各界人士、各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。如有修改意见建议,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,通过以下方式反馈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宁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——设在县妇联(宁洱县行政中心一楼),邮政编码665199。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征求意见字样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:nexfegwb@163.com
三、通过上门或致电方式提供意见,地址:宁洱县妇儿工委办公室(宁洱县行政中心一楼),电话:3232157。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、有效,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、电话、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。
四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。
附件:1.《宁洱妇女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(征求意见稿)
2.《宁洱儿童发展规划(2021-2030年)》(征求意见稿)
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
2022年10月12日